第280章 再治黄河 (7 / 8)
刘彻沉吟过后,命人颁布新令。
凡是迁移去新乡的百姓,口赋上交时间,永久自三岁改为七岁,减免三年算赋,若是住满五年,由朝廷发放一份产业给予各户人家。
新令一出,有少百姓心动了,虽说故土难离,,若是补偿足够多,在他乡能够更好活下去,百姓也会愿意离开。
此时,大农中丞桑弘羊献上新令,名为“粮食保护价格政策”,此策来自白玉京,经由桑弘羊操刀,修改细节,使它变得适合汉国使用。
此政策是由官方定下一个最高粮食价格与最低粮食价格,市场上粮商能够在这个价格间售卖,超出者被下狱,告发者可得对方一半家产。
百姓每岁收获粮食后,可选择卖与官府,官府必须最低粮食价收购。有谁敢压价,或者强收粮食却给钱,百姓可告官,告发者依然可得对方一半家产。
“陛下,有此策,能一步抑制‘谷贵伤民,谷贱伤农’了。”桑弘羊精神状态明显激昂,“此是利国利民,能传万之策。陛下,臣听闻周时有‘肺石’,若民有冤,敲击石头三次,可鸣冤。如今虽有司马门,由司马令接待百姓,听诉冤,然而,民司马门,门深似海,外人见得,谁能确定司马令一定会接待,一定会秉公执法,而非官官相护?臣请在朝门外立大鼓,有冤者,可击鼓鸣冤,上达天听!”
刘彻沉思着,隐约的敲击案几声从他指尖传出,“击鼓鸣冤确实是一个好法子,是,百姓入长安的路费应该如何获取呢?”
桑弘羊毫犹豫:“贷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