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宣布和离 (万章求订) (18 / 50)
“高玥和丰开宇和离一案,经过本案审理,确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而且经过双方同意,因此,本官宣判。
判决丰开宇与高玥正式和离。
双方从此以后,互补干涉对方婚娶。
同时,判决高玥可以取回自己在丰家的二十万两陪嫁。
本案由德林推官府判决,如果双方不服,可以于十五日内,想本府或者上级,提出上诉。”
随着惊堂木的拍落。
严和风示意,书吏按照这个结案陈词,书写判决词。
由于这次的判决词需要一式三份,分别交给丰开宇、高玥以及留存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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