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海外来信 (5 / 6)
拿骚的温泉浴场很好玩,巴登巴登也一样。在巴登巴登,弗雷德丢了钱,我骂了他。弗兰克不在身边的时候,他需要有人照顾。凯特曾经说,她希望他早点成婚,我也很同意她的看法,早点结婚对他有好处。法兰克福令人感到愉快。我看到了歌德的故居、席勒的雕像,还有丹尼克[11]的雕塑名作《阿里阿德涅骑豹》。它非常可爱,要是多懂得一点古希腊神话,我就可以欣赏得更好。我不想问,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个故事,或者不懂装懂。希望乔能从头至尾给我讲讲这个故事。我应该多读点书,发现自己一无所知,真苦恼。
现在言归正传——事情就发生在这里,弗雷德刚刚离开。他是那么友好,乐呵呵的,我们大家都相当喜欢他。在唱小夜曲之前,除了旅伴友谊,我从来没多想。自那天晚上以后,我开始感觉到月光下漫步、阳台交谈、每天的探险,对他来说不仅仅是好玩了。我没有卖弄风情,妈妈,真的,我永远记着您对我说的话,而且尽力而为。人家要喜欢我,我也没办法。我没有刻意让人家喜欢我。如果我不关心他们,会难过的,尽管乔说我这个人没心没肺。我知道妈妈这会儿会摇摇头,姐姐们会说:“噢,这个唯利是图的小东西!”但我已决定,如果弗雷德向我求婚,我就接受,尽管我自己并没有发疯似的爱上他。我喜欢他,我们在一起相处得很惬意。他年轻英俊,还算聪明,腰缠万贯——比劳伦斯家富裕得多。我想他们家不会反对的。我将会很幸福,因为他们都很善良,有教养,慷慨大方,而且他们喜欢我。弗雷德是双胞胎老大,我想他会继承产业的,那产业有多棒啊!在市区一条时髦的街上拥有一座房子,不像美国大房子那么花哨,但舒服程度是美国房子的两倍,实实在在的华贵,英国人信奉这种风格。我喜欢,因为它货真价实。我见过金银餐具、传家珠宝、老仆人,还有乡间别墅的图片,里面有狩猎场、大房子、漂亮的花园和骏马。唔,我只想要这些!我可不愿像一些姑娘那样一味追抢爵位,结果却发现除了爵位啥也没有。我可能是唯利是图,但我对贫穷深恶痛绝,只要我能够,我就不想再多忍受一分钟。我们四姐妹当中必须有一个人嫁得好。美格没做到,乔不愿意,贝丝还不能,所以我要,把周围的一切搞得温馨点。我不会跟一个我不喜欢或看不起的人结婚的。关于这一点你们要有信心。尽管弗雷德不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但是他言谈举止很得体,如果他很喜欢我,让我随心所欲,我终有一天会喜欢上他的。因此,上个星期,这件事一直在我脑子里转着,不由自主地看到弗雷德喜欢我的神情。他虽然没说什么,但小事情说明了这一点。他从来不跟弗洛一起走,坐马车,上餐桌,散步,总是靠近我的边上。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显得很动感情,看到有人胆敢与我说话,他会皱眉头。昨晚用餐时,一个奥地利军官盯着我们看,然后对他的朋友说了些什么“美艳金发女郎”,那朋友是个风流倜傥的男爵。弗雷德的脸色就像凶猛的狮子,狠狠地切割着自己盘子上的肉,因用力过猛,肉差点儿飞出了盘子。他不是那种冷静而拘谨的英国人,性子有点暴躁,因为他身上流淌着苏格兰人的血,那双漂亮的蓝眼睛可以让人猜到这一点。
哦,昨天傍晚大概日落时分,我们去了城堡。除了弗雷德都去了,他要先去“存局候领”处取信,然后来与我们会合。我们大家都玩得很愉快,逛遍了遗迹、存放大酒桶的地窖和很久以前选帝侯为他的英国妻子建造的美丽花园。我最喜欢那个大露台,从那里看去,景观非常壮美,所以其他人进屋参观房间时,我就坐在露台上,画着墙上灰色的石狮子头,其周围爬着红色的紫茎忍冬藤。我感到自己仿佛坠入了罗曼司:坐在那里,看着梅卡溪水翻滚着流入山谷,听着城堡下面奥地利乐队演奏的乐曲,就像故事书中的女孩那样,等待着情人到来。我感觉到有什么事就要发生了,而我已做好了准备。我没脸红,也没颤抖,而是相当冷静,稍微有点儿激动罢了。
后来,我听到了弗雷德的声音,接着看见他匆匆穿过大拱门来找我。他看上去心烦意乱,这使得我几乎完全忘了自己,忙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刚收到信,要他火速回家,弗兰克病危了。他打算乘夜车立刻回家,时间只够说再见。我为他感到很难过,也为自己感到失望。但这种感觉只停留了那么一瞬,因为他握着我的手说:“很快就回来的,你不会忘了我吧,艾美?”他的这种口气,我不可能误解他的意思。
我没答应,但双眼看着他,他似乎满足了。他来不及了,仅够说说情况,道声再见。一小时后他就出发了,我们大家都很想念他。我知道他欲言又止,但他曾经暗示过,所以我猜想,他可能答应过父亲暂时不做求婚之类的事,因为他是个轻率的孩子,老父亲害怕他娶进一个外国媳妇。我们不久就会在罗马见面,到了那个时候,如果我没改变主意的话,当他说:“你愿意吗?”我会说:“愿意,谢谢。”
当然这是很私密的事,我只是希望让您知道发生了什么。请不要为我担心,别忘了我永远是您“谨慎的艾美”,我肯定不会做鲁莽的事。请给我尽可能多的忠告。如果我能做到,肯定会听话的,真希望能与您好好地面谈一次,妈咪。爱我,相信我。
永远属于您的艾美于海德堡
[1]系伦敦方言。
[2]英国画家(1775—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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