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艾美的“遗嘱” (4 / 6)
我的遗嘱
我,艾美·科蒂斯·马奇,在此心智健全之际,将全部财产遗曾(赠)如下——
给父亲:我最好的素描、地图及艺术品,包括画框。还有一百美元给他自由支配。
给母亲:诚挚送上我的全部衣服,有口袋的蓝围裙除外——以及我的肖像、奖章。
给好姐姐玛格丽特:送上我的绿松石戒指(如果能得到),以及画着鸽子的绿箱子,以及我的上等花边给她戴,还有我给她画的肖像,以纪念她的“小姑娘”。
给乔:我留给她我的胸针,封蜡补过的那个,以及我的铜墨水台,她弄丢了盖子的,还有我最珍爱的石膏兔子,因为我很后悔烧掉了她的小说。
给贝丝:(如我先她而去)送上我的洋娃娃和小衣柜、扇子、亚麻布衣领和我的新鞋子,如果她病好后身体瘦下来可以穿下的话。在此,我一并为以前取笑过老乔安娜而致歉。
给我的朋友和邻居西奥多·劳伦斯:遗(曾)我的制型纸文件夹,陶土模型马——虽然他说过这马没有颈——以及他喜欢的我的任何一件艺术品,以报答他在我们痛苦之际对我们的大恩大德,最好是《圣母玛利亚》。
给我们尊敬的恩人劳伦斯先生,留给他盖子镶镜子的紫盒子,这给他装钢笔用很漂亮,并可以使他睹物思人,想起那位对他感激涕零的逝去了的姑娘。感谢他帮助了她全家,尤其是贝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