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可以利用体内的血液幻化一切,可有一点,那血液是越用越少,可现在,爱德华拥有了血元珠,就反过来了,越用越多!
一名侯爵巅峰的血族,不怕血液损耗了,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邪眼!”
爱德华大如铜铃,微微发紫的眼睛,对着三个看着他惊恐倒退的杀手,猛然一瞪!
那三名杀手瞬间中招,各自举起手中刀剑,嘁哩喀喳对着身旁的人就砍杀了起来!
凌云微微一笑,再向前走了三步,又杀十人!
凌云周身十五米之内,青影飞剑闪电穿梭,凌云的火灵符接二连三向着人多的地方打出去,身后还有血族侯爵爱德华在补刀,那杀人速度,真的跟割韭菜差不多,一镰刀一大把!
凌云走出了十几步,天杀集团那些天王级杀手,已经死了近一半了!
侯爵爱德华的血色长矛,也因为不停吸血,也变得越来越长,直达六米,他走过的地方,六米之内已经没有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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