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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吴端问道。</p>
闫思弦介绍道:“嗯,混血,名字就一个字,金,相关资料很少,只知道他曾在中东某特种部队服役,边境冲突时上过战场——你知道,中东那些国家乱七八糟的,动不动就起冲突,我也不大能搞清楚。”</p>
“嗯,明白你的意思。”吴端道。</p>
闫思弦便继续道:“金的枪法很准,格斗也厉害,曾经在边境被我国警方追捕,跟他一同入境的走私队伍全部被捕,只有他一人在受伤的情况下甩掉了追捕,逃回越南。</p>
据阮宏交代,陪唐二一起出国治病的,就是金和宋飞,他们是唐二的心腹,跟随唐二多年,忠心耿耿。”</p>
“生病?唐二他病了?”吴端放下手中的牛奶杯子,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巴。</p>
他需要点时间来消化这条消息。</p>
“你觉得阮宏的交代可信吗?”吴端问道。</p>
“大概率可信,”闫思弦停顿了一下,继续道:“之前我就在想,为什么唐二没亲自动手报复你,不难看出,做大案的时候他喜欢亲自动手,况且,你杀了他相依为命的弟弟,难道不应该亲手报仇?可他没去,而是花钱雇了两个——虽然手艺还可以,但显然算不上拔尖的杀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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