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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合伙作案后的心理反应,害怕合作关系暴露,也害怕一方被抓,另一方受牵连,所以往往会说彼此不熟,不认识。”</p>
“你的意思是,彭一彤在宿舍放了火,而关澜——她所说的一处细节应该是合理的,就是着火后,李娜娜两人的第一反应,是关门掩盖事故——因此,她有机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外头把门锁上。”</p>
“没错。”</p>
“那”吴端将两个女生的照片发给正在走访锁具店的刑警,并发消息叮嘱他们,一定要问清楚买锁的是否在这两人中。</p>
交代完这些,吴端又继续道:“为什么不能是无意间失火呢?——就像关澜说的那样,李娜娜她们俩玩火自焚。”</p>
“买锁,提前买锁的行为说明了,这是有预谋的犯罪,目的就是要将两人锁在屋里烧死。</p>
这种有预谋的犯罪,怎么可能把关键环节的成败寄托在偶发事件上。</p>
一定是故意纵火!”</p>
闫思弦又问道:“锁交给物证部门了吧?怎么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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