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朋自远方来(2) (9 / 16)
投资金额总共5600万,使得闫氏对这一项目持股15%。
做为一家航母级的综合企业,无论闫氏曾经做过什么样的投资,闫思弦都不会觉得奇怪,哪怕现在还有一些连他都不知道的投资项目,也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这张投资合同出现的方式。
那是难得休息的一天,闫思弦自书架上抽出了一本看到一半的书,想用它打发时间。
刚翻开书,便掉出了这张被对折的a4纸。
闫思弦立即发觉不对劲了。
首先,他有着良好的整理习惯,绝不会将投资合同之类需要保密的商业文书随便夹在一本书里。
再者,闫思弦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很有信心的,他非常确定,自己从未看过这份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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