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杀鸡给猴看,查尔斯吞苦果 (2 / 5)
选择做雇佣兵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没有其他适应当今社会生存的技能。
如果让这群人离开雇佣兵公司或组织,他们三年内不加入其他的PMC公司,等于就是让他们坐吃等死。
而若是敢违反合同,法律对于雇佣兵确实用处不大。
任何一家雇佣兵公司,都拥有着一支近乎无赖的“流氓律师团”。
一群流氓律师,为一个或几个雇佣兵的问题去打官司,一打起来就要打上几年。
既要耗费人力、又要耗费巨大的财力。
相信没有哪家公司,真的会愿意做那样“得不偿失”的事情。
既然没有哪家公司愿意真的去走诉讼渠道,那么被开除、驱逐离开的人如果敢于违反合同。
他们将面对的必然是被全球追杀、死在“蓝狮”安保所派出杀手的枪口之下……
这条规则,查尔斯当然是看到、看懂、知道,也是更加明白对他会是怎样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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