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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血色私奔(2) (3 / 7)

        技术员说:“迟若兰两只手都在镜头内,自拍是不可能的。另外,现场并没有发现可用于自动拍摄的三角架,当然,这台相机有自动对焦功能,也可以放在桌子、凳子等上面完成自动拍摄。但从照片拍摄的角度来看,拍摄时相机位置应与照片中的人胸部齐平,案发的1209房间里并没有这个高度的器具可供放置相机自动拍摄。所以这张照片也不大可能是自动拍摄的。”

        范泽天明白了她的意思:“那就是说,当时有第二个人在场帮她拍摄了这张照片,是不是?”

        技术员说:“从我们对照片的分析来看,应该是这样的。”

        范泽天思索着说:“这个人帮迟若兰拍下这张照片后,害怕照片会向警方透露他在现场的信息,所以临走的时候,又把照片删掉了。很显然,这个为迟若兰拍摄照片的人,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案子由于一张照片的意外出现,而有了转机。

        “自杀”的结论基本被推翻。

        第一,这张照片证明,在命案发生之时,宾馆1209房间绝对不止死者迟若兰一个人,至少还有另一个潜入者,虽然宾馆服务员没有看见。

        第二,这张照片是在迟若兰临死前数十分钟内拍摄的,照片上的迟若兰面带微笑,表情轻松,一点也不像一个即将实施自杀行为的人。

        第三,如果迟若兰是自杀,她也完全没必要在临死前将这张照片从相机里删除。

        一切的疑点,都指向同一个方向,那就是迟若兰并非自杀,而系他杀。案发时现场至少还有另一个人存在,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杀害迟若兰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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