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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杖芒鞋轻胜马(微) (1 / 16)

        新生见面会比瞿蕴灵想象中还要无聊。

        投影屏上的PPT一页接一页地翻过去,从校园安全讲到学术诚信,从心理咨询讲到医保系统,带队老师语气平稳得像催眠。瞿蕴灵坐在中间偏后的位置,听了一会儿就有些走神,低头拨了拨自己手上的戒指。

        她那天穿了一条粉色泡泡袖连衣裙,裙摆蓬松,腰线收得很细,坐在一群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之间,显得格外不合时宜。她脖子上叠戴着两条项链,一条是正圆小米珠锁骨链,珍珠细细一圈,贴着她白得发亮的皮肤;另一条是足金链,中间坠着一颗粉色蓝宝石。手指上更是几乎每根都戴着戒指,细钻、珍珠、金戒、银戒,随着她翻动手册的动作闪出碎光。

        耳朵上也没有空着。粉色珍珠,银色星星,金色月亮,还有一枚小小的碎钻十字架,满满当当地缀了一耳朵。她的头发特地染成浅金色,发尾微微卷起来,衬得那张本来就白得过分的脸更加明亮。瞿蕴灵从小到大都是班里最白的孩子,别人晒一夏天会黑两度,她却像怎么晒都只会泛一点淡淡的粉。此刻坐在美国大学的会议室里,她简直不像来读农学,倒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误入了什么严肃而灰扑扑的学术场合的小公主。

        可她偏偏就是来读农学的。高中毕业后,瞿蕴灵考了托福,也考了SAT,凭着极其优越的成绩被一所美国排名Top20、正好卡在第二十名的大学录取。

        她自己倒也没有完全放弃对美的迷恋,只是把兴趣从宝石转向了土壤。珠宝是戴在人身上的光,食物却是人真正吞进身体里的东西,而食物要好吃,首先要从土地里长出来。

        所以她最后选了土壤科学,只是这个专业实在太偏。偏到瞿蕴灵坐在会场里,听着四周此起彼伏的普通话、英语、韩语、粤语和西班牙语,仍然觉得自己之后大概不会接触到太多国际生。商科、计算机、经济、统计才是大家熟悉的选择,至于农学,听起来简直像自动把人从主流留学社交地图上移了出去。

        她正低头看着自己指甲上的浅粉色亮片,忽然听见前方带队老师合上文件夹,说:“学习农学专业的同学,跟我走。”

        瞿蕴灵几乎是如蒙大赦地站起身来,椅脚擦过地面,发出一声轻响。她拎起包,本以为站起来的只会有自己,可就在同一瞬间,身后也传来一声椅子被推开的声音。那声音不大,却因为太出乎意料,清清楚楚地落进她耳朵里。

        她诧异地回过头,看到了一个东亚面孔的男孩。他的五官谈不上多出众,却很干净。眉眼没有攻击性,脸部线条也不锋利,甚至因为年纪轻,带着一点尚未褪去的憨气。他个子不矮,肩背结实,身形比同龄男生更壮一些,像是从小就没少帮家里做事。身上的衣服很朴素,灰蓝色T恤,牛仔裤,干净但有点硬的新鞋,看得出来像是出国前家里特地给他买的,不贵,却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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