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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绒尸骨 (2 / 7)

        “这是十年前,大概九五、九六年的样子。那时候南洋这块地界,邪门得很。内地刚开放没多少年,有钱人跟蝗虫似的往外跑,台湾的、香港的、还有刚富起来的大陆客,一船一船地来芭提雅找乐子。这边的老板JiNg啊,一看是中国客,立马把原来的那些麦当娜、梦露都撤了,说要Ga0‘中华文化’。文化个P,就是把京剧、越剧那些行头扒下来,套在人妖身上,唱两句《贵妃醉酒》,再撩个大腿,这就叫文化了。”

        少爷点了点照片最中间那个,“你看这个,这个叫‘贵妃’。福建人,偷渡过来的。在老家是唱高甲戏的,正经坐科出身。来了这边,老板让他唱hsE小调,他不肯。老板就饿着他,饿了三天,给了一碗猪脚饭。他吃完饭,抹抹嘴,上台就唱了首《十八m0》。唱得那个好啊,身段那个软啊,把台下几个温州老板看得眼珠子都直了。下了台,他蹲在后门口吐,吐完了跟我要烟cH0U。他说:‘少爷,我这辈子算是把祖师爷的脸都丢尽了。’我说你活着就行,祖师爷又不给你饭吃。后来他跟了个烂赌鬼,把攒的钱全输光了,最后是在湄南河里捞上来的,泡得像个发面馒头。”

        翻过一页,是一张黑白的抓拍。

        一个瘦得像猴一样的男孩子,穿着那种老式的两道杠背心,蹲在路边吃一碗汤粉。他脚边放着一个书包,还有一双用报纸包着的红sE高跟鞋。

        “这是小林。那年才十六,还在读华校。白天是好学生,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晚上放了学,跑到场子里,把眼镜一摘,高跟鞋一穿,就成了‘林妹妹’。他跟我说,他想攒钱去新加坡读会计,说只要拿到那个什么证,就能去大公司坐写字楼,不用再被人m0PGU了。这孩子省啊,一碗粉都要分两顿吃。那双高跟鞋是他妈留下的遗物,跟都断了,他舍不得买新的,用胶布缠了一圈又一圈。后来呢?呵,后来有个船员看上他了,说带他去新加坡。他高兴坏了,背着书包就跟着走了。结果被人卖到了渔船上,供那帮渔民玩了一年。回来的时候,人已经废了。书包没了,高跟鞋也没了。他开始打针,打那种最便宜的激素,把自己催得像个气球。他说:‘少爷,我不学会计了,那账太难算了,还是算算怎么Sib较快吧。’Si的时候才十九岁,打针打Si的,血管y得针头都扎不进去。”

        少爷一边说,一边翻。每一页都是一个人,每一张脸都是一个故事。照片越来越多,像是一条流淌着脂粉与泪水的河流。

        有一个在后台给孩子喂N的男人——那是个被遗弃的混血婴儿,他捡回来养,用还没卸掉的长指甲小心翼翼地托着N瓶,那画面诡异又圣洁,像一尊涂脂抹粉的男观音;有一个在街头卖炒粿条的小贩,妆容JiNg致得像个妖JiNg,手里却熟练地颠着沉重的大铁锅,胳膊上全是热油烫出的疤痕,他用这些疤痕换来了供养家里三个弟弟读书的学费;还有两个躲在后台幕布后面接吻的年轻男孩,一个穿着nV装,一个穿着男装,眼神里透着一种末日般的决绝,仿佛这一吻之后就是洪水滔天。

        “这个,卖炒粿条的阿财。为了供三个弟弟读书,把自己阉了进g0ng进人妖场子。弟弟们出息了,嫌他脏,不认他。他就在街头炒粉,一边炒一边哭,眼泪掉进锅里,那粉特别咸。”

        “这个,‘大姐头’。其实是个男的,但在后台b谁都像妈。捡了个不知道谁扔的野种,天天抱在怀里喂N粉。那孩子长大了,偷了他的钱跑了,他气得脑溢血,瘫在床上,还得靠阿乐那帮老伙计轮流去给他翻身。”

        少爷的手指略过了刚才那几页,翻到了一张黑乎乎的照片。那是在停电的后台拍的,几根蜡烛的光照着一张涂满了白粉的脸,那张脸正在笑,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手里还抓着一只Si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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