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更深远,比命运更坚硬 (1 / 2)
十周年!
红莲十周年聚会!这句话曼妙地在所有我们所有人耳边扭动。
芭提雅的雨似乎也要为这个夜晚停众神眨眼的时间。天穹并未放晴,而是呈现出一种吸饱了水的、沉甸甸的紫罗兰色,像一块就要霉烂的厚重天鹅绒,低低地压在九世皇纪念公园那排茂密的罗望子树梢上。空气里那种平日里令人作呕的泔水馊味、海腥味和劣质润滑油的气息奇迹般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混合了大量焚烧的沉水香、鲜切茉莉花环、以及陈年朗姆酒挥发后产生的甜腻气息。那是红莲特有的香气,是腐烂与防腐剂在高温下达成和解的味道。这天晚上,那扇终年积满油垢、画着艳俗红莲的霓虹灯牌被擦得雪亮,甚至连总是在跳闪一样的“L”字母也被修好了,发着稳定的、庄严的红光,像是一只充血的眼睛,静静地注视着这条在此刻显得格外安分的巷弄。巷口铺了一条并不算长的红地毯,说是红地毯,其实是美娜不知从哪个倒闭的歌剧院里收来的旧天鹅绒幕布,暗红色的绒面上还残留着岁月的斑驳,虽然踩上去有些发硬,但在昏黄路灯的掩映下,竟也铺陈出一种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近乎悲壮的仪式感。
十周年。对于一家开在芭提雅红灯区背巷、见惯了生死离别与皮肉生意的酒吧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时间单位,更像是一枚幸存者的勋章,一块挡住了无数次扫黄、斗殴和经济危机的防波堤。在这条巷子里,店铺像热带雨林里的野草,雨季来了疯长,旱季来了枯死,能活过三个雨季的已是奇迹,活过十年的,便是成了精。今夜的红莲,确是成了精。推开那扇沉重的、镶嵌着彩色玻璃的柚木门,原本那个昏暗、潮湿、像防空洞一样的避难所不见了。我的视网膜在一瞬间被金色的光芒刺痛,仿佛误入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流淌着蜜糖与毒药的迷宫。美娜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几百米长的金色纱幔,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层层叠叠,将原本剥落的墙皮、发霉的角落、以及那些见不得光的污渍统统遮掩。那些纱幔在强劲冷气的吹拂下微微晃动,像是一层层金色的波浪,将里面的人裹挟在一种不真实的、摇晃的梦境里。所有的日光灯都被关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几十盏错落有致的水晶吊灯——当然是仿的,但在刻意调整过的暖光照射下,那些玻璃珠子折射出的光芒比真钻石还要耀眼,还要刺目,还要让人头晕目眩,仿佛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满天的星斗都坠落在了这间几十平米的屋子里。
这是一个被强行制造出来的、悬浮在烂泥之上的极乐世界。而美娜,就是这个世界的女皇,或者说,一位掌管着这方天地生杀大权的女祭司。她站在大厅的正中央,那盏最大的水晶吊灯正下方。她今晚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墨绿色旗袍,而是换上了一件银白色的、泰式改良的丝绸长裙。那料子极好,在灯光下流动着水银般的光泽,紧紧包裹着她那依然紧致、丰腴的腰身,裙摆上用银线绣着繁复的莲花暗纹,随着她的走动若隐若现。她的头发全部盘了上去,梳成一个高耸入云的发髻,发间插着一支翠绿欲滴的翡翠步摇,耳垂上坠着两颗硕大的珍珠,映衬得她的脸色莹白如玉。她手里摇着一把折扇,扇面半遮半掩,脸上挂着那种标志性的、无懈可击的笑容。她不像个酒吧老板娘,倒像是一尊刚刚受了香火、正准备聆听信徒忏悔的白衣观音,她的目光流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每一个进来的客人,无论是衣冠楚楚的华侨富商,还是涂脂抹粉、浑身羽毛的变装皇后,甚至是只点得起一杯啤酒、缩在角落里的落魄文人,都能在她那双波光潋滟的眸子里找到自己的倒影。她笑着,点头,寒暄,指挥着穿着黑马甲、打着领结的侍应生在人群中穿梭如织,像是在指挥一场盛大的交响乐。
大厅的一侧,摆开了一张长长的、铺着白色蕾丝桌布的自助餐台。那简直是一场关于味觉、嗅觉和视觉的暴动,巨大的、翠绿的芭蕉叶铺底,上面堆满了各色南洋珍馐,热气腾腾,香气袭人。最显眼的是一座咖喱蟹山。几百只新鲜的、壳硬肉肥的梭子蟹,被浓稠得化不开的黄咖喱包裹着,那咖喱里加了大量的椰浆、鸭蛋黄和红油,色泽金黄油亮,散发着一股霸道的、辛辣的、混合着海洋腥气的浓香。每一块蟹肉都吸饱了汤汁,咬一口,鲜甜与辛辣在舌尖炸开,那是能让人瞬间忘却烦恼的滋味。旁边是一盆盆色彩斑斓的泰式沙拉。青木瓜丝被捣得绵软入味,拌着炸干虾米、花生碎、长豆角和那种极辣的鸟眼辣椒,酸、辣、甜、咸,四种极端的味道在舌尖上厮杀,再配上几只腌制过的生螃蟹,那股子生猛的腥气直冲脑门。
还有那种用香兰叶包裹着的炸鸡块,叶子的清香渗进了肉里,外皮酥脆,内里鲜嫩,汁水四溢;用竹签穿着的沙爹肉串,在炭火上烤得焦香,蘸着厚厚的、泛着红油的花生酱,入口绵密浓郁;有堆成小山的芒果糯米饭,糯米是用蝶豆花染过色的,呈现出一种梦幻的、半透明的淡蓝色,上面淋着咸椰浆,撒着炸得酥脆的绿豆,旁边摆着切得像金条一样整齐、熟透了的芒果肉,甜得化不开。更不用说那些甜品了。红宝石般的马蹄爽在冰镇的椰奶里沉浮;绿得像翡翠的千层糕层层叠叠,每一层都透着斑兰叶的香气;金黄色的蛋黄丝卷成一团团金线,像是一团团金色的云雾;还有用紫薯、芋头和南瓜熬成的喳喳,粘稠,温热,甜腻,像是某种能把人的喉咙封住的甜美沼泽。酒水更是像不要钱一样流淌。香槟塔堆得比人还高,金色的酒液顺着杯壁流下来,那是液体的黄金,在水晶灯下闪烁着奢靡的光泽。旁边还有整桶整桶的冰镇胜狮啤酒,瓶身上挂着冷凝的水珠;颜色像血一样深沉的波尔多红酒在醒酒器里呼吸;以及那种用朗姆酒、菠萝汁、椰浆和红石榴糖浆调制的“迈泰”,插着艳丽的小伞和樱桃,像是一杯杯浓缩的热带风暴。
这是一场狂欢,一场暴食,一场在这个贫瘠、饥饿、随时可能断粮的世界里,对此刻拥有的一种报复性的挥霍。人们围在餐台边,拿着盘子,贪婪地攫取着,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我穿过人群,感觉像是在穿越一条由香水、汗水和食物香气组成的粘稠河流。我看见了老乐。他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那是她压箱底的宝贝,据说是三十年前在上海找老裁缝定做的,虽然现在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松垮,背后的拉链甚至绷不住因为年老而松弛的肚子,但他依然挺直了腰杆,头上戴着一朵巨大的、艳俗的红色绢花,嘴唇红得像刚喝了血。他手里端着盘子,里面堆满了软烂的红烧肉和咖喱蟹。他吃得很欢,满嘴流油,红色的酱汁沾在他那涂了厚粉的嘴角,像是一抹滑稽又惨烈的血迹。少爷站在他旁边,依旧是一身得体的亚麻衬衫和背带裤,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眼神有些游离。他看着老乐狼吞虎咽的样子,有一种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悲悯。他时不时伸出手,用一块洁白的手帕帮老乐擦掉嘴角的油渍,动作自然得就像是在擦拭一件蒙尘的古董。“慢点吃。”少爷说,“没人跟你抢。这一桌子都是你的。”老乐腮帮子鼓起来像只松鼠,她用眼神表达了“别废话快点吃”的意思,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因为她随即把一只蟹腿塞进了少爷嘴里。
再往那边看,是娜娜。她今天美得惊人,甚至让我有些不敢相认。她没有穿平时那种露肉的吊带衫,而是穿了一件淡紫色的长裙,那是阿萍送她的。裙子的剪裁很简单,却恰好掩盖了她还没完全女性化的骨架,衬得她身姿挺拔,像一株新生的紫罗兰。她的短发被梳得服服帖帖,别了一个亮晶晶的水钻发卡,脸上化了淡妆,遮住了那份属于少年的稚气和那种野草般的粗糙,显出一种雌雄莫辨的妩媚。她正站在甜品台前,和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男人说话。那男人大概是个游客,眼神在娜娜身上流连,显然是被这朵含苞待放的野花迷住了。娜娜笑得很甜,手里拿着一块千层糕,小口小口地抿着,姿态居然有几分像兰芷。她在学,她在模仿,我看得出来,她在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这个金色的梦境,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女人”。
金霞站在角落的阴影里,手里端着一杯颜色诡异的鸡尾酒,正冷眼看着这一切。她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罩衫,遮住了背上那五条还在结痂的经文,脖子上挂着一串沉香佛珠。我走过去,站在她身边。“不去吃点?”我问。“吃不下。”金霞哼了一声,眼神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剖开人群中那些华丽的表象,“阿蓝,你看着满屋子的人,看着热闹吧?其实都是一群鬼。你看那个穿白西装的胖子,那是‘老虎’陈,二十年前在九龙城寨那是跺一脚地都要抖三抖的人物,杀过的人比你吃过的米都多。后来犯了事,跑到这儿来躲着,现在你看他,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见谁都哈腰,其实骨子里那股血腥味,隔着三条街都能闻见。再看那个,那个头上插孔雀毛的,那是‘赛金花’,以前是人妖皇后的亚军,现在老了,皮松了,只能靠打那种最便宜的工业硅油撑着,你看她笑的时候,脸上的肉都是僵的,像戴了张面具。还有那边那个……”金霞努了努嘴,指向一个坐在沙发上、手里夹着雪茄的中年男人,“那是专门做‘迷魂药’生意的,也就是常说的‘剥皮佬’。专门找那些刚来的、不懂规矩的雏儿,下药,拍裸照,然后逼良为娼。这种人,死了都得下拔舌地狱。”
金霞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像是在念诵某种判词。她把这满屋子的光鲜亮丽一层层剥开,露出下面流着脓水的疮疤。我听着,看着那些在灯光下推杯换盏、笑语晏晏的人,大家都在假装自己还活着,活得很体面,很风光。大家都在假装这里不是芭提雅的红灯区,不是那个充满了艾滋病、毒品和暴力的烂泥塘,而是巴黎的红磨坊,是上海的百乐门,是张爱玲笔下那个永远不散场的流金岁月。
美娜就是那个编织梦境的女巫。她游走在众人之间,长袖善舞,滴水不漏。“阿蓝,怎么不去吃点东西?”一阵香风袭来,美娜不知何时站在了我面前。她离我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那种混合了檀香、法国香水和一点点酒精发酵后的味道,那是成熟女人的味道,或许也是权力和金钱的味道。“我不饿。”我说。“不饿也得喝一杯。”美娜从路过的侍应生托盘里拿过一杯香槟,塞进我手里,那杯脚是凉的,激得我手指一颤,“今晚是好日子。红莲十岁了。在这地方,能活十岁的,除了王八,就是我们了。这杯酒,敬活着,敬咱们还没烂在泥里。”她笑着,眼角的皱纹里藏着精明,也藏着风霜。她轻轻碰了碰我的杯子,发出清脆的一声响。“那边怎么样?”我问,视线飘向吧台最里面的那个阴影角落。那是兰芷的位置。即便是在今晚这样喧闹的场合,那个角落依然保持着一种奇异的安静。兰芷坐在那里,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和美娜身上的颜色很像,但更沉,更暗,像是一块沉入水底的玉。她没有化妆,长发披在肩上,手里端着一杯清水,静静地看着这满屋子的妖魔鬼怪。她像是一株长在金粉堆里的幽兰,格格不入,却又不可或缺。“她挺好的。”美娜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眼神温柔了一瞬,“她不爱热闹,但也不讨厌。她说想看看我风光的样子。她说,只要我在,她就不怕。”
宴会进行到后半段,气氛开始变得有些靡乱。酒精开始发挥作用,那种体面和伪装开始剥落,露出了底下的疯狂和绝望。有人喝醉了,趴在桌子上大笑,任由人们一杯接一杯地往她身上倒酒;有人开始跳舞,不是优雅的交际舞,而是扭曲的、发泄式的乱舞。阿萍脱掉了鞋,赤着脚在红地毯上旋转,裙子撩到大腿根,露出上面青紫的血管,像个疯婆子一样大笑。音乐也变了,不再是优雅的爵士乐,变成了那种带着重低音的泰式迪斯科,震耳欲聋的鼓点像锤子一样敲打着心脏,让人血液沸腾,理智丧失。空气变得浑浊,充满了汗味、酒气、香水味和那种令人窒息的热度。我觉得胸口发闷,胃里那口香槟在翻腾,像是一团火在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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