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要败家,先修路,再买船 (2 / 7)
镇长一听,顿时心惊胆战了。
洛丹伦王国境内的主干道一点都不牛逼。
这个时间点,洛丹伦作为人类第一强国,各个行省之间的主干道都是那种人和马踩出来的泥路。
讲道理,普通人类的运动能力比不上兽人,马匹又比不上能长途奔袭的巨大座狼。好像霜狼氏族的座狼,体长两米多,除了狼背离地低了点,完全就是重型战马的尺寸。最离谱的是座狼具有长距离奔袭的能力,耐力比大多数洛丹伦马要好。
正因为清楚战火迟早要烧到洛丹伦,麦当肯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要想富先修路。
修了路,以后多半能赚回来,增加他败家大计的难度。
另一边,如果败家未成功,先给兽人烧了他的老巢斯坦索姆,甚至把他给杀了。这特么就亏大了。
这不是一般的败家‘游戏’,game-over可是会死人的!
所以经过一秒钟的‘深思熟虑’,麦当肯决定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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