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3 / 14)
很快,方蓉就受不了了,带领着府里的下人们,把他们这伙人扫地出门了。
龙九霄讪讪的,他好像还反应不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方蓉当时只是以为龙九霄误交损友,专找些不三不四的人当朋友,没有识人之明,却不知道,自己男人的那群朋友,个个都是蛮族,人妖混血,顶着人族的皮子,内里却是魔种妖胎禽兽之心,酒喝多了,就乱了心智,露出来了不堪的内里,逐兽X大发。
龙九霄的那群狐朋狗友,三句话不离卫昊天这个人,而且他们的话术极具洗脑效果,方蓉那时才十四岁,没有足够的辨识能力,就当真听信了他们的说法,即卫昊天即是一个专权独裁之人,又是一个蠢笨之人,没有足够的智商和治理能力,却还要高居上位,要求天下人敬仰他歌颂他赞美他。
实际上,卫昊天是个自高自大之人,对自己极度自信,就好像是皇帝的新衣,明明没有穿衣服,却装作穿了衣服,而他们,则是说出真相的,那个天真的孩童。而卫昊天没有穿衣服这件事,迟早会被民众发现,然后民众就会抛弃这位自高自大的老国王,拥立新君。
方蓉当时就问了:“那拥立谁呢?”她很多时候,就像个孩子一般,总是开心快活,满脸带笑,浑身散发着欢快的气息。
狐朋狗友们:“当然是拥立我们喽。我们是民主共和,将会共同治理这片土地。”我们可是高贵的人妖混血,天生就因为妖魔的高贵血统,而拥有异能和漫长的生命,b凡人何止强了百倍?
方蓉:“可是,没有人会拥护你们。”
狐朋狗友们:“谁说的?我杀了他们。”他们根据妖族魔族的指示,潜伏在人族,就是为了让人族陷入内乱,然后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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