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她纯血的血脉力量过于强大,一般高阶血族的能力在她面前显得九牛一毛了。
如果说奎因是带着对世界的探索和好奇心出发的,那么拉克丝就是满怀怨恨上路的。
虽然离开家族令她暂时松了一口气,不再有盖l的亲信每天与她g心斗角想置她于Si地,但是外面的世界说不定只会更加危险。
血族,这个邪恶的恶劣种族,千万年来都是狼人的Si敌,他们血腥残暴,以折磨人类获取鲜血为乐,把人类当做用来消遣的血奴进行各种花样的折磨是他们的家常便饭。
寿命短暂的人类是最卑弱的种族,他们的命拉克丝并不在乎,但令她感到愤怒的是,有一些追求独特口味的血族,还会将她的族人抓去囚禁当做血奴。
血奴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完全是看血族的心情:有的血族喜欢愉悦心情下的血Ye,就会把血奴好吃好喝地圈养起来;有的血族喜欢恐惧心情下的血Ye,喜欢狩猎追逐猎物的快感,还专门建设了类似小城镇的专属猎场。
更极端一点的,有的血族喜欢某一种器官中的血Ye,不同于血族全身只有个心脏,狼人也有与人类基本相同的器官,血族们盯上了狼人快速愈合的特点,切断四肢捣碎器官的事他们没少对狼人做过。
其中有一位小时候照顾过拉克丝的诺瓦阿姨就是被抓去当了血奴,被发现的时候Si不瞑目,腹腔上被开了一个大洞,内脏已经被完全搅烂成一团碎r0U,用完了就被草率地扔在大街上,凶手至今未找到。
想到这里,拉克丝暗暗抿了抿唇,普通的高阶血族都会如此,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纯血种的血族,谁知道对方有没有更加极端恶劣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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