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上) (2 / 6)
易世这几天甚至回了趟老爷子家,向他大哥易亦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下,大哥在警局工作的那位朋友能不能只凭借着一个名字找到一个人。
因为那个时候他才发现,他和元若竟然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
一个出门从来不喜欢和你合影的nV人。
她是在防备你?还是根本不想留下任何和你有关的痕迹?
他再次清楚地意识到,这个nV人真的从一开始,就没和他坦诚过,一分一秒都没有。
易亦很明确的表示只有名字是几乎不可能的,如果重名的人并不多倒是可以让目击者一个一个辨认,不过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好还是有肖像画,他建议易世可以去犯罪侧写科,或者去找个会做肖像速写的人把易世要找的人画出来。
易世本来真的在认真思考这件事了,他甚至还想到了DNAb对,就算现在还没有找到她的指纹,没有找到她的头发,但是她坐过那么多次自己的车,在1708待了那么久,总会留下些痕迹。
这些痕迹,她就算再聪明,也是无法避免的。
或者“寻人启事”?把她的事搅和得满城风雨?去报案?用什么理由才能立这种b对指纹和DNA的重案?就算不是重案,难道就能让她留个案底了?
他本心不想把事情闹得那么大,不想让她不堪,还要人尽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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